我是一名雙相情緒障礙症(俗稱躁鬱症)的病友,大約是兩年前才開始領身障卡,原本一直都只持有重病卡。關於我的發病經歷,可以參考:《憂鬱症/躁鬱症經驗談》、《2021年躁症紀錄》。
雖然一直以來都是病友身份,但我是到今天才看了CRPD委員會發佈的「去機構化(包含緊急狀態)準則草案」。完整的指導方針請按此;註釋大綱請按此。我必須坦白地說,我並不認同草案中的全部內容。雖然很可能政治不正確,但我想我應該算是有一點發言的權利吧?畢竟自己也是慢性精神障礙者,而慢性精障也符合身心障礙的身份(廢話,我都拿身障卡了)。我知道CRPD是為了全體身障者的福祉才訂立這些公約跟草案,但這真的是所有身心障礙者都認同的嗎?至少我身為其中一員,我就不完全認同。由於身心障礙還包括精障,而精障又有非常多的樣貌,每個人的病況跟處境都大不相同,又怎麼可能一體適用呢?更何況,也不能完全只考量病友的福祉啊,那家屬呢?病友以外的其他人呢?如果我們希望病友是可以被大眾接納的,那是不是也要把病友以外,其他人的福祉也考慮進去呢?
我確實不是一個很會讀書的人,也許我的邏輯跟識讀能力不算優異,也許有解讀錯誤的可能,但我還是必須把我所看到的、經驗到的,連同我的感想,都一併寫下來。
首先,我相信很多身心病友,都曾有過不滿意、不舒服的治療或住院經歷,我自己當然也有過難堪的處境,或是治療效果不彰的時候,不然我那本來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父母,也不會曾一度想盡辦法讓我嘗試正規醫療以外的方式。但以我的住院經驗,還真沒有遇過讓我覺得非常不妥的對待或處置。我曾住過的醫院包括:民生醫院清心小憩、奇美醫院、成大醫院,其中緊急情況大多是在成大醫院做處理(成大精神科住院只有急性病房)。這幾間病院,我都覺得不錯,各有優缺點,但對於需要住院的我而言,整體來說是有幫助的。而且如果不是因為我對清心小憩的印象非常好,日後恐怕也不會想到要成立線上病友支持團體。當然我也聽過有病友住院時慘遭不當的對待,或是看到令人無所適從的情景,但並不是所有病房都有不人道的狀況。
我自己在躁狂急性發作時,有被約束、打針過,但我當然明白醫院為何要有這樣的處置。當時我已經完全失去理性,性格跟原本的自己大相逕庭,而當救護人員壓制我、約束我時,外表上貌似強力壓迫,但我記得很清楚--他們其實動作是很小心,甚至可說是蠻輕柔的,並不會讓我覺得不舒服。住院期間我也有被關進保護室過,但我並不會怨恨遭到如此待遇,因為我知道自己會進入保護室,都是有合理原因的,並不是醫護人員故意要虐待我、打擊我。
不同的醫院,在細節上的處置不同,會給病友大不相同的體驗。比如我在成大住院時,如果半夜睡不著,病友是被允許可以在大廳畫畫,直到疲累想睡為止。但有聽過其他病友在別的醫院,半夜若不睡覺,就會被催促或強制打針。
為什麼我要說這些呢?我想表達的是,每個人的經歷跟體會都不同,更別說精神疾病有那麼多種,不同人對於經驗的解讀當然也會不一樣。我並不認為我的住院經歷是不好的,事實上也有其他病友覺得住院期間能密集、即時調藥對於控制病情很有幫助。所以住院到底是好還是不好,因人而異,也會因院所的處置不同而有所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