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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9日

「喚醒愛」。
這是我聽過最不可思議、最有智慧的說法之一,而這個言語出自一位痛失愛女的年輕媽媽。
她不是去嚴厲指責、要求處死這個犯刑者,而是說每個人要「從家庭的根本去喚醒愛」。
曾經看過一部關於戒毒研究的短片,內容在說,如果要讓一個人真正戒掉毒癮,最好的方式不是把他丟進勒戒所,更不是報以輕蔑、敵視,而是給予溫暖--唯有關愛才能讓吸毒者回復正常。
假如今天,你出自正常家庭、或任何的原因(無論是性格、社會經驗、生活環境、基因…)讓自己不致成為一個毒癮者、犯罪者、精障者,那麼,你很幸運。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幸運。
要理解另一個人實在太困難,然而一味的敵視只會讓創傷擴大。我只能說,這位媽媽太難得,她的話讓我非常感動。
我自殺過,光是這樣的經歷,就可能使我被冠上一堆難聽的稱號(不孝女、草莓族、廢物…),但這一路上,我受到很多人的關心,父母也從無法理解我,轉而接受、扶持。若不是因為眾人的愛,我搞不好已經死了上百次!這就是為什麼,我認為「關心與理解」對改善社會整體素質這麼重要。
恐懼無法解決問題,更不要說責備、懲罰、批判。唯一有權指責、批判的只有受害者。其他人非但沒有給身邊的人多一分愛,反倒要求判死、輕視與漫罵,這是毫無邏輯的事。
對於精神障礙者,我絕對支持依狀況強制就醫,但不是單單這麼做就可以解決問題的。台灣沒有多少醫院、多少病房可以收容這麼多病人,光是一般精神患者要住進病房就已經相當困難,不是說想進就能進。如果投藥、關起來就能解決,自殺率怎麼還會這麼高?
真心認為,若想讓這個世界更好,「喚醒愛」是最好的方式。喚醒愛不是一個理念而已,這是一場行動,而且是可以非常輕易地從自己開始發起的行動。如果你覺得身邊有誰可能自我放棄,去關心他。被關心者可能是你的家人、你的同學、甚至是不認識的陌生人。這不是誰的任務,不是老師的,不是醫師的,而是每個人的。
我敢說,「喚醒愛」這句話,比任何的律法強制更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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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6日
我也曾有精神病,很嚴重的躁鬱症,只不過我很幸運的是:1. 非攻擊傾向 2. 有家人的全力協助 3. 經濟上可以讓我持續接受就醫。但大多數的精障患者沒有這麼幸運。精障者真的不能跟正常人混為一談,雖然我知道這很有爭議性,但社會不能完全免責,我甚至不認為大眾有資格要求精神病患付法律責任。因為大多數的人連去了解一下他們都不肯,更遑論幫助。假如今天,一些精障犯罪者有幸能生長於我這般環境,我不信他還會去殺人。我確信的是,精神病患住院醫治有其必要,而且必須確實追蹤。但社會願意花在這上面的成本太低,從現在衛教如此不足,可見一斑。被害者家屬很痛苦,但難道當初殺人的就不痛苦嗎?的確有可能換另一個心態較正向的人,就不會去犯罪,但那就不叫精神障礙了。而心態正向的,說穿了也只是因為很幸運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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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精神醫療分配呈現一個非常弔軌的現象。病院嚴重不足,有些人沒太大問題卻可以找到藉口住進去。理由很多,可能跟家人失和、或單純想暫時逃避現實,但經濟無虞,付得起住院費,他們就這樣住下去,頂多中間出來一下。聽起來可能很不可思議,怎麼會有人自己想住院?但事實就是如此。我之前曾在某間精神病房,受到非常完善且人性的治療。可惜因為無法免於病人不斷回籠,營運困難,就收起來了。而一些真的非常需要幫助的,可能沒有足夠的金錢、或缺乏專業醫療體系協助(包含社工)。

而且最大的問題之一,就是:精神疾病治療非常困難。我花6年走出來已經算很資淺的了,大部分的時間都還有正規治療,卻還是得花6年!更不用說這段時間花了多少錢在治療上;老實說我也曾經幾次,因為被病魔折騰得痛苦不堪而求死,不得不送急診的狀況,急診費也是很花錢的。

可能有民眾的想法很簡單,發作送急診就對了。問題是,哪來那麼多資源耗在精神病患上?這也不是打根針就沒事的。看上次把「搖搖哥」抓進醫院、隔天再放出來,就知道這種處理方式有多離譜。

此外,每個人對藥物的適應性不一樣,多數的病友都在換藥與換醫師間掙扎,痛苦十幾年仍然無解。而這還不包括根本沒錢醫治的病患。

這不是誰怪誰就能解決,因為整個背後潛藏非常多複雜的問題。我希望在討論這些精障患者的法律問題時,不要只用單一脈絡或極度簡化的思量,否則對整個治安體系的提昇,是完全沒有幫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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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障者犯罪所引發的部份極端言論,類似像「精神病患都該抓去槍斃/關起來」、「精神病患犯罪要自己負法律責任」之類,對議題複雜度知之甚少卻大放厥詞的說法,著實令我痛心。我認為只有家屬有資格這麼說,蒙受損失的是他們,他們完全有理由譴責。但一般人若是本身對精障者冷感、完全沒在關心,只有在他們犯罪時才出來漫罵,這樣就實在很教人心寒。

事實上,精神病患有分很多種,光是躁鬱症,基本鑑定就有六型,每一型底下都還可能出現不同的特徵(現在還是不是這樣的分法我不是很清楚)。我是屬於最嚴重的重鬱+重躁,但並沒有攻擊傾向。有些有攻擊傾向者,也有可能是合併其他精神問題,如被害妄想、人格解離、思覺失調...這些都是沒得過、或家裡沒有這種親人者,完全無法想像的。

當然,我們對於病患的同情不能無限上綱,至少他們必須要接受「治療」。這就是一種約束,在療養院觀察,持續追蹤,定期服藥。但不是把他們打入深淵,讓他們蒙受歧視跟迫害。畢竟,講真的,誰想得病呢?而在精神醫療體系建立得更完善之前,民眾可以做到的,就是「關心身邊的人」,這是任何犯罪防治的根本,每個人都責無旁貸。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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