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抗爭搶救桃花源

 

〔記者張小嚕/台南報導〕台南東山永揚垃圾掩埋場開發案,經過長達十年的爭議,終於在今年四月十三日落幕。東山區嶺南里民及前台南環盟會長陳椒華,於這場抗爭中贏得勝利。這是台灣環評史上,第一件因環評書涉偽造,而由法院判決有罪的事件。

        東山區嶺南里民大多為老人及小孩,以種植柳丁、龍眼等果木為生,鮮少與外界互動。此處南邊臨烏山頭水庫,東邊有一七五咖啡公路、崁頭山仙宮廟,北邊則是關子嶺。西邊有座石灰岩山,地形特殊,融出的石灰質可以使果實嚐起來更香甜。

永揚公司於八十九年申請開發,九十年通過環評,隔年動工,僅花了一年的時間即落成。垃圾場範圍九公頃多,單日廢棄物進場量最大可達一千公噸。村民雖然在建設前便知道永揚公司要在當地開發,但原本以為是要興建遊樂場。嶺南里里長陳顯茂表示:「選村長和鄉民代表的時候,有些人就爆這些資訊出來,大家才知道。」

九十一年,里民便開始向環保局及地方政府陳情,對方卻回應他們只是依法行事,會盡量幫忙擋下。陳顯茂說:「其實那時候環評書都通過了,他們還那樣欺騙老百姓。」他發動一千多名里民北上抗議,仍效果不彰。後來經人介紹,認識了台灣環保聯盟總會長陳椒華。在她的指導與協助下,取得許多永揚偽造環評書的有利證據。

環評書中,記載半徑一點五公里內無村落,但實際上嶺南里距掩埋場僅六百公尺;陳椒華並指出,經過實際探勘,證實該處地下一、二公尺就有地下水,與記載之二十公尺都無地下水不符。掩埋場不但位於斷層帶之重度地震區上,且該處地層斜向烏山頭水庫,一旦掩埋場底部破裂,與地下水一同流入水庫,後果將不堪設想。然而在環評書中,針對這些問題,若非避重就輕,就是故意偽載。

在十年的抗爭過程中,里民走了三十一個鄉鎮,農閒時便北上抗議。某年嚴冬,在台南縣政府前靜坐,七、八十歲的老人們不畏風寒,持續坐了四十天,二十四小時接力。偶爾會受到路人白眼,甚至有人罵他們「神經病」。陳顯茂說:「老實講,我們也是很受傷啦!」

在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,即重組環評會,並在首次會議中,通過撤銷永揚案。這件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案子,就此告一段落。里長太太洪龍鳳表示:「以後學乖了,不能再輕易受騙。」里長推動農村再造,讓老人們有更多的活動機會,並藉機推廣環境教育,減少垃圾量,徹底落實節能減碳,為台灣環境盡一份心力。

 

環保鬥士用生命捍衛家園

記者張小嚕/專訪

「我是以媽媽的心情在愛護環境!」

吳美香是台南環境保護聯盟義工團隊之一,長久以來,跟隨前理事長陳椒華四處奔波,參與抗爭行動。剛開始加入的動機,不是為了什麼使命感,只是想多學習食物污染相關知識。作為一個媽媽,總是擔心讓子女吃到不乾淨的食物。沒想到一加入,轉眼就是十年的時間。

吳美香表示,她最早參與的環保抗爭活動,是有關選舉廣告物氾濫的問題,要求插旗制度化,避免破壞市容。後來她加入宣導廚餘回收的行列,一方面要求政府實施垃圾不落地,一方面接受志工訓練,到社區及學校進行宣導,讓民眾瞭解回收廚餘的好處。

「我以前總以為環保聯盟的人都在鬧事,直到親身參與,才明白他們是有秩序地在做理性的訴求,是有主題的。」吳美香在九十三年第一次參與公投遊行,當時環保聯盟正展開非核家園的抗爭行動。她說:「對我而言,這樣的親身參與是一種突破。」

她表示,推廣環保意識並不容易,需要很多人參與,除了發起集會遊行外,還要進入鄰里之間進行宣導、製作教材、寄發刊物、申請經費等等。「改變別人習慣較難,必須擴大範圍推廣,還得慢慢來,找願意配合的鄉鎮。除了不斷灌輸應有的觀念外,還要經過不斷提醒,養成民眾的習慣,這樣才算真正達到推廣的效果。」

抗爭行動常常會碰釘子。「陳情,人家不甩你,有時非得要用更激烈的手段。」有一次她參與一場長達一千小時以上的靜坐抗爭,每次兩個人輪流。她笑說:「這很像苦肉計。」另外,也會請候選人針對某環保議題做出承諾,並簽名以示負責。「看到了一些嚴重的問題,像電磁波、核電廠之類的,公家機關不檢討,大家都站出來,能源政策才會改變。」這次的永揚垃圾掩埋場一案,也是經過十年抗爭,才贏得勝利。

至於參與這些活動有怎樣的收穫?吳美香說,這是付出也是學習,為環境努力的同時,也可以提早認識一些東西,分享給周遭的人。獻身環保,使她早一步明白「吃食物,不要吃食品」的道理。這次的塑化劑事件,讓人更切身地體會到這句話的深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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