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常有朋友(我多半的朋友都未涉足藝術)問我:「藝術會有好壞之分嗎?」其實我想說的是:當然會有,只要有足夠的敏銳度就判斷得出來,而敏銳度是可以訓練的。

就以食物做比喻好了。有些人喜歡吃肉燥飯、也喜歡吃義大利麵,有些人可能只愛吃某一項,這是個人愛惡的問題。以肉燥飯來說,一般人應該都分得出「好吃的肉燥飯」跟「令人做噁的肉燥飯」。而要從「好吃的肉燥飯」中再去細分,那就要吃過很多很多不同店家做出來的肉燥飯才分得出來,不過其中當然也會夾纏個人好惡,比如有些人愛吃偏甜一點的,有些人愛吃肥肉多一點的,但基本上都在「好吃」的範疇。

但這個簡單的道理,套用在藝術上就很妙了;藝術似乎有某種先天優勢、有某種不可思議的特權,即便是很糟糕的藝術品,也無法像其他領域的東西一樣能被公平論斷。難吃的肉燥飯拿到五星級餐廳的飯桌上會變得比較好吃嗎?絕對不會。那難看的作品放到北美館會變得比較好看嗎?當然也不會,但在一般觀展者的意識中以為會。再者,若是被藝評家、策展者包裝一番,價值肯定又水漲船高。

「品味」這個詞,在這個年代彷彿有種負面意涵,常被人解讀成是「附庸風雅」的一種形式。對外人說自己「很有品味」,就像在講笑話一樣。我認為恐怕是藝術界的亂象令這個詞增添了負面觀感,因為「附庸風雅」者大有人在,而真正能看出作品孰優孰劣者往往低調,願意對外發表意見者甚少。

然後我們看到了很多市府搞出來的恐怖設計圖,看到了很多莫名其妙的特展,看到了很多咬文嚼字、不知所以然的藝評,卻又要期待民眾的美學素養有所提昇?大家還是吃自己愛吃的肉燥飯就好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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