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原文寫於2012年11月20日,網路上可查到的董氏基金會憂鬱症量表,內容至今依然沒有改變。 

如果想知道自己究竟有沒有憂鬱症傾向、是否需要專業協助,董氏基金會提供的台灣人憂鬱症量表,似乎是一個很好的參考。

但我要說:我認為拿這份量表作為參考並不適合。

 

這份量表的問題,在於:

 

一、雖然註明「此測驗不是診斷,有憂鬱症傾向請尋求專業協助」,但整份量表都沒寫究竟是要維持多久,才算是需要尋求專業協助。做完量表後出現分數的頁面,也沒有註明這點。任何人只要分數超過29分(而這是這份量表中非常容易到達的分數),都會看到頁面顯示:「你是不是感到相當的不舒服,會不由自主的沮喪、難過,無法掙脫?因為你的心已『感冒』,心病需要心藥醫,趕緊到醫院找專業及可信賴的醫生檢查,透過他們的診療與治療,你將不再覺得孤單、無助!」然而,每個人總有遭遇打擊的時候,有可能一、兩個禮拜都情緒低迷,但並不見得真有嚴重到需要找專業協助。

 

二、這份量表的項目,列舉了各項憂鬱症的病徵,但除了「有自殺意念」與「對所有事物都失去興趣」比較嚴重外,其餘的更像是一般人憂鬱時本來就會出現的狀況。在長時間心情不好時,光看這些描述,當然會認為自己幾乎天天如此。然而,真要到需要去看病的程度,那些選項起碼要持續一個月,且項目應改為:

 

「我覺得想事情或做事時,比平常要緩慢」→「失去處理事務的能力」、「理解文字有困難」

「我覺得身體疲勞虛弱、無力(身體很虛、沒力氣、元氣及體力)→「疲倦到難以行動」

「我常常覺得想哭」→「無法克制地流淚,即使外出也會不自禁掉淚」

「我睡不好」→「徹夜難眠或嗜睡」

 

其他像是「我覺得心情不好」、「我覺得比以前容易發脾氣」、「我覺得很煩」、「我覺得比以前較沒信心」、「我覺得比較會往壞處想」、「我覺得自己很沒用」等等,根本就是憂鬱時一定會有的狀況,並非判別憂鬱症的有力依據。

 

這份量表真正的問題在於,它會誘導民眾太輕易就決定去身心科就診。一般人只要自覺心情憂鬱而找上身心科,醫師就會開藥。雖然並非百分之百會開,但機率很高,然而這些藥並非真的有意義。一旦決定服藥就得長期吃,所以前提是問題真的有嚴重到需要長期服用;很多人帶回藥物後,吃個兩三天就因為副作用太明顯(嗜睡、失去專注力、無法思考)而不吃。精神科藥物在有健保給付的情況下,領了又不吃,是很浪費健保費的,因為這種藥物通常很貴。

 

並不是說拿到藥就非吃完不可,而是說,假如一開始沒有嚴重到一定得吃藥,不如不要求診,多從事一些可以有效解除憂鬱情緒的活動就好,比如運動、曬太陽、按摩、泡澡、冥想、祈禱等等。或者就等時間過去,只要不嚴重影響日常生活,時間久了都可以熬得過去的。

 

重點是:是否真有嚴重到需要就診?需要服藥?

 

一個相當重要的觀念:身心科藥物不是快樂丸,不是吃了馬上就會快樂的,尤其出現副作用時,容易讓人感到更難受。那為什麼憂鬱症病友需要吃?因為通常病人是已經達到「失能」狀態,不能上班上學,幾乎無法從事活動、與人交際。此時會需要靠藥物補充血清素,試圖舒緩症狀,但並不是馬上見效,一般而言需要一個月以上的時間才會看出效用。

 

有報告顯示,運動比身心科藥物,能更快舒緩憂鬱情緒。所以如果單只需要紓解憂鬱情緒,運動會更快、更有效,網路上也可以查到很多其他的紓解方法。

 

我接受的是正規醫療,知道服用藥物的辛苦,所以想提醒那些有意願求診的人,一定要考慮一下再去。再次提醒,身心科藥物不是快樂丸,無法立即見效,且副作用多,除非真的很嚴重,不然請盡量選擇其他管道,例如諮商師、社工師、輔導員以及其他可以有效紓解憂鬱情緒的方式。

 

 

(原文結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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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6.23 補充

 

由於我自己並非專業人員,而是以病人的角度來講這件事,所以我可以非常坦白地說,服用精神科藥物是不得已的做法。我本身是躁鬱症,比較需要靠藥物保持穩定,但一般人如果沒有到「嚴重影響生活」的地步,真的可以試著考慮其他舒緩情緒的途徑。坊間有各種書,教人內觀、整理人生的法門,對於尚未因病失能的人來說,這些或許都比服藥來得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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